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

《竹藪中》--- 從小說到電影到舞台


《竹藪中》是日本著名文學家芥川龍之介在1922年發表於「新潮」月刊的短篇小說,取材於「今昔物語集」。內容由幾個人物各自的獨白串成, 從而展示出一宗兇殺案。 讀者可從各人的供詞中得悉一對武士夫婦路經竹林, 遇上兇悍的強盜, 結果武士妻子被強盜強暴, 而武士則被殺。事後, 被捕的強盜、武士的妻子,及武士亡靈等三個當事人對案發經過的說法不一, 於是出現了三個不同的故事版本, 小說始終沒有明確說明哪個版本才是真相。

1950年,日本著名電影導演黑澤明,將《竹藪中》改編為電影,並借用芥川另一部短篇小說「羅生門」作為故事地點背景,將電影改名為《羅生門》。此後,「羅生門」更成為華語地區對於撲朔迷離的、各方說法不一的事件的代名詞。電影將原小說中的角色僧人及樵夫放在羅生門內避雨, 再虛構一個途人加入, 然後藉著僧人與樵夫向途人講述兇案, 將小說原祗有幾段獨立的說白串成一個完整故事。 電影多加插了發現屍體的樵夫述說他目擊的案發經過, 自然又與當事人所說的不一樣, 於是故事從小說到電影由三個不同版本變成了四個版本。 此外, 電影跟小說不同的地方還有, 電影明確說出樵夫是從垂死武士身上偷走匕首的人, 最後, 還加插了一個被父母遺棄在羅生門的嬰兒, 避雨的途人搶走了包裹嬰兒的衣服, 而樵夫則收養了棄嬰, 藉此帶出了人性的貪婪與光輝兩面性。

本屆藝術節剛演完的舞台劇《竹藪中》則基於原小說的故事結合了電影的敍事架構改編而成。 全劇的對白、部份情節及人物重新編寫。 舞台劇本跟小說與電影最大的不同是, 於刻劃人性的基礎上, 還以女性作為描寫中心, 加以女性跟男性的角力。 它將強盜強暴武士妻子的事件編了三個不同意義層面的版本, 分從三個不同角度作呈現, 如果將之名題, 分別為: 1) 馴服; 2) 獻媚; 3) 強暴。 第一個版本, 在強盜以男性暴力馴服下, 強悍的武士妻子企圖反所主導。 第二個版本, 女性怯與被脅於男性的暴力, 被逼以貞操換取生命, 但仍企圖以女性的尊嚴及女性天賦的堅韌作為還擊武器。 第三個版本, 相對弱質的女性, 在精神與肉體被強暴後, 最終將高傲無情的丈夫刺斃於刀下。 無論哪個版本, 女性表面是弱者, 內裡其實都是強者。

另一個跟電影主要不同點是, 三人避雨的地方從羅生門改為破寺廟, 將樵夫及途人兩個角色改為曾當過妓女的婦人及小偷。 將避雨的三人從純為narrator (說書人)的角色變為故事的參與者, 並為三人塑造了個人過去的生活背景, 建立起寺廟部份的故事性, 使之與竹林裡的故事成雙線交叉發展。 寺廟部份的戲也從原祗屬敍事性質而變為有了它自己的生命力。

在小說與電影裡頭, 武士的鬼魂是通過靈媒來說出事情經過, 舞台劇本則改為由僧人轉述垂死武士的說詞, 這個改動是為了要保持刻劃人性的筆觸的一致性。 電影裡說偷匕首的樵夫是案發目擊者, 並加插了他口述的第四個故事版本; 舞台劇本則刪了這段, 改為衙差為報復被強盜的當眾羞辱而編作口供, 藉此貶低強盜的名聲。 這個改動除了因為筆者認為可以刻劃人性更深刻外, 還因為如果樵夫是目撀者, 而他最終又承認了是偷匕首的人, 那麼整件事情便有了定案, 没有了原故事的撲朔迷離。

其他與小說及電影不同的小改動還包括: 強盜動了色心是因為微笑(武士妻子向他微笑)而非為微風(微風吹起女人臉紗而露出其美貌); 強盜是因得意酒醉而失手被擒, 非因中毒; 小偷最終放棄了貪念, 沒有搶走棄嬰的衣服及附於它身上的錢袋, 突顯人性善惡的雙面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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